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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能否委托代理人出庭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15
一、被告经传票传唤不到庭的如何处理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法院在两次传票传唤后,若其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应诉。 2.这里的“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涉及诉讼标的权利义务承担,或者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 3.而对于非必须到庭的被告,若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即在被告未到场陈述、辩论的情况下,根据现有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被告能否委托代理人出庭 被告在不能亲自出庭的情况下,是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应诉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必须向法院提交正式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这些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2.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详细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对于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其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过特定的证明程序。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