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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情节轻微能不起诉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10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若寻衅滋事情节极轻,未达犯罪标准,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方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寻衅滋事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真诚悔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谅解等情节,检察院综合考量后,可酌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在以下情节下可能适用不起诉制度:

法定不起诉: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例如,初犯且事后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等。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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