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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后满足什么条件可撤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6
依据《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侦查机关发现案件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就应当作出撤案决定。另外,若经过侦查,认定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应撤案。 在监视居住期间,若侦查机关查明案件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就应当撤销案件。此外,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也可能撤案。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