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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7/9

 一、打架后自首可减轻责任吗

  打架后自首,确实有可能减轻责任。在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的情境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构成自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特别是当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时,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2.在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自首,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自首可以带来一定的法律宽宥,但打架斗殴致人轻伤已经涉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此类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即使自首,犯罪嫌疑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可能在量刑上会有所减轻。

  二、哪些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存在多种情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不同情境下犯罪行为的灵活处理。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法律可能认为其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予追究。

  (2)而对于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由于时间已久远,再行追究可能已无实际意义,因此法律也不再追究。

  (3)对于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被害人未告诉或撤回告诉、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情形,法律同样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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