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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刑应准备的材料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5/28
一、如果被判罚款减刑是否还需要缴纳 缴纳罚款一般在犯罪分子服刑之前,因此减刑也是要缴纳罚款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二、法律后果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二、申请减刑应准备的材料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