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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被公安传唤回去是进行侦查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5/19
公安传唤被监视居住的人回去,有可能是为了继续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的规定。侦查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环节,传唤目的可能包括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进一步了解情况等。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被监视居住者在被传唤时,应积极配合,如实回答问题。不过,传唤也可能是为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程序性事项。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可能面临被逮捕等后果。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案件。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当事人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公安传唤被监视居住人,可能是为了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了解案件情况,比如补充询问某些细节、核实新发现的线索等。 只有在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会涉及定罪量刑。在侦查阶段的传唤,只是侦查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能据此认定当事人会被定罪量刑。若后续查明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会解除监视居住等措施;若有犯罪事实,才会进入后续司法程序来确定是否定罪量刑。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