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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被告开庭时其辩护权如何保障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21
一、刑拘期间的被告开庭该怎么进行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告开庭,通常由司法机关安排将被告从羁押场所提押至法庭。 若被告被关押在看守所,法院会提前与看守所沟通,由法警到看守所提押被告至法庭参加庭审。庭审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 被告在庭审中享有相应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进行辩护等。若被告因被刑拘行动受限,其可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可在庭审中为其发表辩护意见、举证质证等。庭审结束后,法警再将被告押回羁押场所。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保障被告合法权益。 二、刑拘被告开庭时其辩护权如何保障 刑拘被告在开庭时辩护权可多方面保障。依据《刑事诉讼法》,被告有权自行辩护。若因经济困难等未委托辩护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开庭前,司法机关要告知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保障被告与辩护人会见、通信权,便于辩护人了解案情、收集证据。 庭审中,被告可自行辩护,辩护人能为其进行无罪、罪轻等辩护,有权对控方证据质证、申请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等。审判人员应保障双方平等辩论机会,认真听取辩护意见。若被告认为辩护人未尽责,可拒绝其辩护并另行委托。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