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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定义及缴纳法律规定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7
一、法院交罚款在哪里交 1.当法院对犯罪人判处罚金后,会开具一张罚金的票据。这张票据是缴纳罚金的凭证,持票人(即犯罪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携带此票据前往法院指定的任意银行进行缴纳。 2.在银行完成缴纳后,银行会提供一个回执,证明罚金已经成功缴纳。持票人需要将这个回执交给法院,并保留一联作为自己已缴纳罚金的证明。 因此,无论是到法院直接缴纳,还是到指定的银行缴纳,都是合法且有效的缴纳方式。 二、罚金的定义及缴纳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罚金的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同时,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不缴纳,法院有权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应当随时追缴。 3.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导致缴纳确实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罚金的缴纳标准。 (1)对于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案件,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2)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