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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最长羁押多长时间解除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7/30
一般案件的羁押期限因案件性质和阶段不同而有差异。侦查阶段,最长可羁押7个月左右,包括公安机关的2个月(可延长1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级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再延长2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一般为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审判阶段,一审法院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20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二审法院一般为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2个月。总体来说,一般案件从侦查到二审结束,最长羁押时间在2年左右。 一般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有多种情况。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