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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适用限制范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2/2
一、减刑适用限制的范围是什么 减刑适用限制范围主要涉及特定犯罪和刑罚类型。对因贪污贿赂犯罪,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在裁判文书中决定其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缓刑考验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此外,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在减刑时会从严掌握。 二、减刑适用限制范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减刑适用限制范围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明确,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