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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证开出后多久执行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10
一、刑事拘留证据确凿一般拘留多少天提请批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所以,即使证据确凿,一般也是在三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属于流窜作案等三类情形的,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证开出后多久执行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拿到刑事拘留证后应立即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犯罪嫌疑人需出示拘留证。 若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在执行拘留时,若遇到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等特殊情况,执行时间会受影响,但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就应马上执行拘留。 执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