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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是否有可能不到两个月侦查结束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8
一、逮捕后是否需继续侦查取证 逮捕后通常需继续侦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逮捕仅意味着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逮捕后,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并未结束。为查明全案事实、收集完整证据链、进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罪责轻重,仍要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比如补充新证据、核实证据真实性等。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逮捕后是否有可能不到两个月侦查结束 逮捕后有可能不到两个月侦查结束。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法律未禁止侦查机关在更短时间内完成侦查。 对于案情简单、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侦查机关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证据收集、事实查明等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不过,若案件复杂、涉及面广,如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此时侦查时间可能会超过两个月。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