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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六个月满转取保是否可行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7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限届满后,检察院是否会再找,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若侦查终结,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会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联系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或进行讯问。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通常就不会再找;但也可能退回补充侦查,之后仍可能联系当事人。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这种情况一般不再找当事人。 监视居住六个月期满转取保候审是可行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 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在监视居住期满后,若认为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申请变更。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