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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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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3/12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各类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如果破坏某些特定的财物,.同时侵害了其它客体,或者以破坏财物的特定手段去完成某些更为严重的犯罪,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电力燃气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则犯罪行为侵害的主要客体不再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是其他更重要的社会关系,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而应依想象竞合犯或牵连犯原则选择一重罪处断。
  (三)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实施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或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了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这里所说的毁坏公私财物,包括毁灭和损坏两种情况,前者是指使财物的价值和功能完全丧失,后者则是指使财物的价值和功能部分丧失,具体的表现形式则是多种多样,如焚烧、砸碎、拆卸、淹灭、捣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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