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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运钞车被劫案一审开庭 还原被告人当天行动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2/13
央视网消息:2016年9月7日,辽宁营口的大石桥市发生了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件,案发8小时后,实施作案的李绪义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值得注意的是,被抓获的李绪义正是被劫运钞车的驾驶员,那么,被告人李绪义为什么会抢劫自己驾驶的运钞车,他又是如何实施作案的?1月24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围绕这起案件的种种谜团也一一有了答案。
审判长: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合议庭现在开庭,法警提被告人李绪义到庭。 被告人李绪义,1981年出生,辽宁营口大石桥市人,案发前是营口市瑞泰押运有限公司金融护卫队队员。 被告人: 李绪义。 公诉人:案发前的职业是什么? 李绪义:我是大石桥押运公司的司机。 公诉人:你是什么时候到营口市瑞泰押运公司工作的? 李绪义:2016年7月。 公诉人:当时是否签定了合同? 李绪义:是。 公诉人:你负责的工作是什么? 李绪义:司机。 押运中改变行驶路线 制伏四名同事 起诉书指控,2016年9月7日13时许,被告人李绪义驾驶运钞车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将17个款袋,2个款箱,人民币共计3500万元,押往大石桥市农业银行中心库执行押运任务。在押运过程中,李绪义故意未按规定押运路线行驶,将运钞车开至大石桥市星河国宝小区西侧路段,用事先准备的枪状物体和胶带,捆绑制服其余四名押运员。 抢走600万元 庭审中承认犯罪事实 后将运钞车开至大石桥市丰华颐和村小区地下停车场,在停车场内,李绪义从运钞车内抢走三个款袋,内有人民币共计600万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 涉案赃款全部追回 2016年9月7日,被告人李绪义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涉案的押运款被全部追回。 检方认为,李绪义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绪义无视法律,持枪状物抢劫银行运钞车,抢劫数额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3项第4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李绪义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李绪义表示,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没有? 李绪义:听清楚了。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是否一致? 李绪义:一致。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陈述的事实有没有异议? 李绪义:没有。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