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最好的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shadf@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更多>>
刑事辩护更多>>
 
拘留一般是多久的期限?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3/21

 一、拘留一般是多久的期限?
  拘留的期限因拘留的类型而异。

  1.对于行政拘留,期限最多是半个月。而刑事拘留的期限则相对复杂。

  2.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但这并不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为14日,如果公安机关在14日内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被拘留人的罪行,就必须释放被拘留人。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延长拘留期限,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因此,刑事拘留的总期限最长为14日加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日,共计21日。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延长1至4日,此时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日。

  二、拘留适用条件
  拘留的适用条件主要取决于拘留的类型。

  1.对于行政拘留,主要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2.而对于刑事拘留,适用条件则更为严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的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些紧急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在场人指认犯罪,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以及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等。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