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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看守所到判刑最短几个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3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的期限是不可以超过一个月的。一个月之内如果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进行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七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进行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进行释放。

  进看守所到判刑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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