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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能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9

如果有案底但不构成累犯的,那么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如果有案底且构成累犯的,那么依据相关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


  缓刑不一定能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实践中,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离开所居住县市或迁居,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在外地执行也是可以的。

    撤销缓刑的必要条件有:

  1.再犯新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实行数罪并罚。

  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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