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最好的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shadf@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更多>>
刑事辩护更多>>
 
扬言不给钱就闹事 男子敲诈9000元获刑9个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6

中国法院网讯 (顾露)  不给钱就带老百姓上船闹事,男子刘某以此相要挟,敲诈勒索船主卞某9000元现金。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法院查明:2017年10月29日,被告人刘某发现被害人卞某等人所有的搅吸泵船在淮河寿县涧沟镇恒畅港口在建货运码头附近水域处作业。刘某声称不给钱就带老百姓上船闹事等,以此胁迫卞某向其交钱。次日,在卞某停靠在恒畅港口在建货运码头的泵船上,刘某以每吨河砂四元的价格,敲诈勒索卞某9000元现金。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被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全额退赔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言语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有坦白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