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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1 一、2018年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犯罪根据类型不同立案标准不同: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8、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二、职务犯罪缓刑适用的禁止情形
  1、凡是不符合《刑法》规定缓刑条件的,均不适用缓刑。
  2、另外,最高院最高检2012年发布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职务犯罪中的下列情形不适用缓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三、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
  1、职务犯罪减刑没有新规定,一切照旧法实施。
  2、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来的一半。
  3、减刑的条件有很多,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能会被减刑。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一定会减刑: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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