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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18名被告人的特大涉黑案件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6/20
说到骆小弟这个名字,陕西省三原县年纪大点的人几乎都知道,凶狠、霸道、不好惹几乎是他的代名词。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骆小弟等18名被告人的特大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骆小弟1961年出生,初中文化,原本为三原县一单位建筑处工人。上世纪八十年代,骆小弟曾因打架斗殴被行政处罚、获刑,后被单位辞退。刑满释放后,骆小弟通过贩卖假烟、假香皂等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上世纪九十年代,骆小弟开始在三原县开歌厅、赌场。1997年前后,其伙同多人去长沙从事传销,同时贩卖鸦片、海洛因,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实力。在此期间,骆小弟笼络李某成、刘某、王某元、郭某民、王某、李某建、蔡某华等人,为其开设的歌厅、赌场“看场子”,插手民间纠纷,替他人摆平事情,多次殴打他人,为自己扬名立威。 为了加强对组织的控制,骆小弟给组织成员安排事情均是单对单、一对一,组织成员之间不得互相打听;对于吸毒成瘾的组织成员,骆小弟会以免费提供毒品的方式加强对其控制。通过这些手段,骆小弟逐渐在组织内部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组织纪律以约束成员,在成员心理上树立强势形象,保证了对该组织的控制,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 2011年前后,白某平、曹某、陈某、何某卫、侯某意、骆某等抱着投靠骆小弟就可以在三原县胡作非为并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先后加入了该团伙,并仰仗骆小弟为靠山,以骆小弟小弟的名义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为该团伙扩大影响。此后,骆小弟在三原县基本确立了黑老大的强势地位并且团伙逐渐扩大。 公诉机关认为,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放高利贷、强行借款、暴力讨债、介入民间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其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具有明显的涉黑性质。骆小弟等人涉嫌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多个罪名。 庭审中,被告人骆小弟否认起诉书中的罪名,但其也无法出示有效证据,对名下账户流动资金1500万余元,骆小弟称不知道这些钱的来源。其他大部分被告人均表示对起诉书中的控罪也有部分异议。 案件持续审理两天,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贺雪丽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