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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系列特大虚开发票案:6人虚开发票22.3亿获刑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6/13 6人成立7家公司虚开了445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累计22.3亿元,非法抵扣税款3.24亿元,涉及开票企业400余家。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11”系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近日,该案的6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
  顺藤摸瓜,牵出系列大案
  2016年初,淮安市国税稽查局在工作中发现一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其中,注册地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淮安坤山商贸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开进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进销项物品明显不一致,存在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
  同年6月14日,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坤山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河北文安人李树森、马焕然、郭玉栋、刘济辉。手段相似的涉嫌虚开的企业还有淮安喜之莱贸易公司、淮安乐博尔贸易公司。这几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是同乡,他们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可能是一个专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
  因案情重大复杂,2016年8月11日公安机关遂成立“8·11”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
  见钱眼开,开办皮包公司
  经查,早在2005年,李树森就因虚开增值税被山东省高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狱后,李树森一心钻研赚钱门路,“倒票”的巨额利润让他再一次走上犯罪道路。
  在一次饭局上,李树森和马焕然、刘济辉、刘济春等人分享“倒票”的经历,并建议他们也去成立公司,赚了钱大家一起分。经合议,他们商定按照开票总金额的0.8%分成。
  2015年10月,马焕然、刘济辉、郭玉栋等人来到淮安,在李树森的指导下,在网上购买了六七张假身份证,又以每家公司3000元的价格办理了注册公司的相关手续,成立了坤山公司、喜之莱公司、乐博尔三家公司。同年11月,李树森又让自己的侄子翟丁超用网上购买的假身份证,成立了荣千、晶千、皇中、正多四家公司。
  疯狂开票,赚取差价敛财
  经查,刘济辉、翟丁超等人将上述7家皮包公司的资料、印章及领取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李树森,并由其负责对外联系寻找上、下家,具体经办开票事宜。
  据李树森供述,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经王冬介绍,李树森通过皇中、晶千、荣千三家公司,在没有实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8份,价税合计人民币近6000万元。通常不管开票公司和受票公司的具体情况,只记一个总金额,等票验证通过了就按总金额结算。
  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李树森与刘济辉、翟丁超等人通过这样的方式,共虚开增值税发票4453份,票面金额达22.3亿元,非法抵扣税款3.24亿元,涉及企业400余家,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李树森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马焕然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翟丁超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王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分别判处刘济辉、郭玉栋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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