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最好的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shadf@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更多>>
刑事辩护更多>>
 
女会计挪用幼儿园公款235万元 获刑五年半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20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为了归还信用卡透支、炒原油期货等,合肥市某幼儿园出纳会计利用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两年间挪用公款达2359780元,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童某今年50多岁,1986年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幼儿园工作,1996年起一直担任幼儿园出纳会计,负责幼儿园现金收缴和现金记账工作。自2016年年初起,童某利用自己经手收取幼儿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现金不如数上交的方式,陆续截留公款累计达235万余元,用于个人归还借款及进行营利活动。 2017年8月,幼儿园在清理账目时,发现账目有问题。随即,童某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承认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并归还挪用公款3.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童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她主动向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承认,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