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最好的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shadf@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更多>>
刑事辩护更多>>
 
中学老师自己印制试卷出售 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9/15

胡某某原本是马鞍山市和县某中学的老师,然而,因为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出版、印刷、销售试卷、教辅材料等,最终犯下非法经营罪,一同获刑的还有他的妻子。

  胡某某是中学老师,其妻刘某下岗后在中学对面经营书店,从事考试卷及其他教辅资料等的销售。胡某某负责往各个学校推销。 2010年起,因未年审换证,书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被注销。 2007年11月书店办理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11年底。

  胡某某称,2012年下半年前,书店的试卷主要是从陈某某处采购,有正规书号。后来因为与陈某某闹翻,他便开始自己找老师出考试卷。 2013年4月份时,他销售给各校的试卷就是他找老师出题,然后找某印务公司印刷的。胡某某妻子坦言,他们在印刷厂印刷的试卷没有经过出版社审核,也没有书号。试卷主要销往巢湖、和县、含山等地。因为没有文号,胡某某第三次到某印务公司印刷后,被该公司举报。 2014年1月份,此事被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查获。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中安在线 | 作者:张剑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