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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老年人犯罪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5/3 【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解决老年人违法犯罪处罚“两难”问题,需要打击和预防并重。
1、从打击方面来说,重点是把握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治尺度。尽管老年人违法犯罪后不适合拘留或收监,但不拘留不收监不等于不处罚。不仅警告、罚款等其他处罚方法仍然可以适用,而且还应当有针对性地对老年违法犯罪者给予必要的行为管束,比如,监护隔离、限制居住、限制从事特定活动、参加社区服务等。司法实践表明,只要刑罚的后果大于违法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发挥其预防功能和作用。给老年违法犯罪者处罚,哪怕是较轻的处罚,就足以防止他们再犯,也可以起到预防和震慑犯罪的作用。
2、从预防方面来说,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来遏制老年人违法犯罪,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预防老年人步入歧途就是对老年人权益最大的维护。不可否认,一些老年人由于各种原因过去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制教育,进入老年后又被社会边缘化,他们往往观念更加偏执,更容易触犯法律。而现在社会的普法重点往往都放在青少年身上,开展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可谓是凤毛麟角。因此,在全社会开展普法教育,同样不能忽视了曾给我们这个社会作出过贡献的老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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