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最好的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shadf@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更多>>
刑事辩护更多>>
 
广州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一审胜诉 判令被告赔偿1050万元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4/8

正义网北京3月27日电(见习记者 史兆琨)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张玉山、邝达尧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近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

  广州市从化区大石古水塘面积约50020平方米,深度约50-130米,属于农用地。自2012年5月开始,张玉山、邝达尧在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情况下,非法、有偿受纳固体废弃物,导致水塘被大面积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与村民生活。经检测,水塘中水体的化学需氧量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塘围场内及周边空气中臭气浓度严重超标。经鉴定,该水塘污染事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失共计约人民币1059.3万元,且存在后续污染及治理问题。

  该水塘垃圾污染事件于2015年9月17日被有关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16年2月1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过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于2017年2月24日公开宣判,判令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涉案水塘水质恢复至地表水五类水标准,逾期未修复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条件的机构代为修复并由两被告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水塘受污染期间环境功能损失费人民币1050万元上缴国库。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