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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3

追捕或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案件情况特殊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

  2.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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