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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登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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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的划分条件是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7-01

    直接证据的划分条件是什么?
  第一,单独一个证据

  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

  录音作为证据应注意什么?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

  3、录音取证要尽早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通过录音方式取证,还是有机会的。起诉后,再收集证据,一般很难成功。

  4、要根据案情设定谈话内容的关键点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要与诉求目一致,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对于关键内容,可能的话,要多次确认。

  5、谈话的语气、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表达要自然,否则对方可能会警觉,导致丧失取证机会;不要以威胁的口吻交谈,以威胁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认定为违法;尽量平和沟通,在激动争吵过程中的表达,可能会认定为非真实意思表示;涉及关键点的语言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可能的话,关键内容应由对方明确表达,而不是只答复“嗯”“啊”;

  6、注意控制谈话的时间和节奏法庭上的时间宝贵,录音取证的时间不宜过长。如果做不到短时间取证,要控制录音取证的关键内容,最好集中在某一或某几个时间点上,不要太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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