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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还要录口供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24

依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首先,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其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再者,未经授权,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标识;

此外,未经商标注册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改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改后的商标商品重新投放市场;

最后,实施其他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解除取保候审的,如果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是不会留案底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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